24小时热线:18503843336

留言反馈 联系我们

站内公告:

联系我们Contactus

电话/微信同号:18503843336

18503843336

男医生逼迫欠债女护士多次陪睡被其碎尸,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当前位置:首页 - 男医生逼迫欠债女护士多次陪睡被其碎尸,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男医生逼迫欠债女护士多次陪睡被其碎尸,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文章作者:admin 更新日期:2020-03-25

基本案情

01

某地一医院一名年轻女护士欠下赌债,同院一年长男医生借钱给她,并要求以陪睡的方式偿还利息。久而久之,女护士忍无可忍,某日在男医生醉酒以后,利用充电线将其勒死之后,碎尸,扔进下水道。后因下水道堵塞被工人维修时发现,遂案发。

02问题

这是今天一法硕考研的同学咨询我的问题,姑且作为一道案例分析题吧。最后的问题是,案例中女护士趁着男医生醉酒之后,将其勒死并碎尸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03正当防卫

近些年来,关于正当防卫的争议时有发生,以往很难有人被法院认定为不过当的正当防卫,即使理由再充分合理,也多少会判点徒刑,比如于欢。但自昆山龙哥案以后,实践中认定成正当防卫且不过当的案例越来越多。

简单来说,如果一个行为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存在不法侵害;就是说,正当防卫的对象一定是不法侵害,如果合法行为则不可以对其正当防卫,比如警察执行公务。第二,不法侵害正在发生。这要求正当防卫必须具有紧迫性,以往在实践中之所以大量的案件无法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症结就出现在这里。我们以前经常举的例子,小汽车司机把车停在僻静处性侵了车上的女乘客之后,继续行驶。在这个过程中,坐在后排的女乘客用发夹刺死了司机。既往,女乘客的行为是不太可能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因为司机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女乘客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

但近来,实践中更偏向于认为女乘客可以构成正当防卫且不过当,因为她还和司机共处于密封的空间中,而且男司机可以随时支配这个空间,可能随时再次犯罪。女乘客受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性并没有消除。而若等到男司机再次不法侵害时,女乘客想防卫已经来不及。所以,目前此种情形,很多人支持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第三,防卫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简单的说,如果对方只是想打你一巴掌,你不能在防卫的时候把对方打死。亦言之,防卫行为的程度应和不法侵害行为的程度同质。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和第二点一样,都要求防卫人开启上帝视角。但有些不法侵害是可以无限防卫的。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四,须有防卫意图。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维护合法利益,而不是为了泄愤或者其他目的。

04女护士构成正当防卫吗

我们认为,就基本案情的设定,女护士不构成正当防卫。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其不符合上述的第二个条件——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案例中,如果可以认定男医生此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那么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男医生处于醉酒后不省人事的状态,他对女护士的进行不法侵害的急迫危险已然消失,此时女护士可以采取离开或者报警等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她却用绳子勒死了男医生,之后又试图毁尸灭迹,因此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本案中,女护士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极端残忍,但终归事出有因,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个区间量刑。

色字头上一把刀,自古就是如此,案例中男医生再次验证了这个亘古未变的道理。同理,赌博的危害亦然。杀害了男医生的女护士,也因此走上了不归路

05思考题

我们讨论女护士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是男医生要求其以陪睡的方式偿还利息,继而发生关系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但大家认为这种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