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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时候如何分配财产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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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时候如何分配财产及分割?
文章作者:admin 更新日期:2023-10-21

客户;我跟我爱人2013年经熟人介绍认识!婚前说有一套房,房子拆迁了没安置下来 (说是我们的婚房)我们处对象时,他父母没地住,所以我们没办理结婚手续,只领了个证! 结婚前他父母说想置办房屋,手上没钱,让我资助,我一手拿出10万,结果他父母没买房,用那钱做了投资担保,第二年(领证前还是领证后我记不清楚了)又说买房,让我筹钱15万,当时10万本金加利息已经有16万多了,我让他爹用那钱,他爹说加上那钱还差15万,然后我就给他又打了15万,给他们买了政七街一套68平的房子,写在他爹名下! 拆迁安置房是,05年买了个二十平米的房子,后来拆了,按人头赔了套一个七十平的房子,2017年分时抓阄抓了个92平的,中间差了几十平的钱差39800元,他爹让我出的钱,我想知道这两套房跟我有关系吗?如果有,多大的关系! 现在我们四个孩子,婚生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收养一个儿子!(分别出生于2014年8月,2016年8月,2018年8月) 我们从19年开始两地分居,20年开始他出轨,23年他家人对我家暴,所以我提出离婚!离婚法院协调的两个女儿归我,儿子归他! 政七街的那套房子,2014年总房款55万,我出了30万 拆迁安置房2005年总房款12万,他爹办理的分期付款,2017年房子分下来,按05年的价格我补了39800元!

我们给客户的建议;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您的爱人在2013年通过熟人介绍认识。在婚前,您们曾经讨论过一套房子,但是由于房子拆迁后没有安置下来,所以没有实现购房计划。在您们还是恋人关系时,他的父母没有住的地方,所以您们没有正式办理结婚手续,只领了结婚证。

在结婚前,他的父母表示想要买房,但手头没有足够的钱,所以让您资助。您给予了他们10万元的资助,然而他们并没有买房,而是用那笔钱进行了投资担保。第二年,他们又提出买房的要求,需要您筹集15万元。您之前给他们的10万元本金加利息已经达到了16万元多,您建议他们将这笔钱用于购房,但他们表示还需要另外15万元。于是您又给了他们15万元,用于购买了一套写在他父亲名下的政七街的68平方米的房子。

关于拆迁安置房,您在2005年购买了一套20平方米的房子,后来拆迁时按人头赔偿,您获得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2017年,通过抓阄分配,您获得了一套92平方米的房子,但是差了约39800元的价值。根据您的描述,这笔钱是由您支付的。

现在,您们有四个孩子,其中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是您的亲生子女,另外一个儿子是您收养的。您提到,从2019年开始,您们分居两地,而且从2020年开始,您的爱人出轨,并且在2023年,他的家人对您进行了家暴。因此,您提出了离婚申请,并且法院裁定两个女儿归您抚养,儿子归您的爱人抚养。

至于房产问题,政七街的那套房子总房款为55万元,您支付了其中的30万元。拆迁安置房的总房款为12万元,您的爱人的父亲办理了分期付款,2017年该房子分配下来后,您支付了约39800元作为补款。

总的来说,根据客户的描述,客户对政七街的房子支付了一部分款项,并且客户也为拆迁安置房支付了一笔补款。因此,这两套房子与客户确实存在一定的关系。然而,具体的法律问题和权益分配应该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面对面沟通下。